国家一级公益林严禁采伐
区市将划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2015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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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吕璐) 日前,青岛市政府发布通知,为了做好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各区市将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各区市政府实施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近年来,青岛市造林绿化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快增长,但违法占用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案件仍时有发生,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形势依然严峻。根据青岛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林地保护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在保护林业生态方面,各区市将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已划定的红线,非经法定程序,严禁修改。红线将落实到山头地块,列出保护和发展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树往哪里栽、栽后谁来管”的问题。
  各区市政府要实施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外进行植被恢复,并确保恢复的林地面积不小于征收占用的面积。除房前屋后零星树木外,采伐林木必须依法办理采伐证。还将推进分类采伐管理,国家一级公益林严禁林木采伐,国家二级公益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采伐。
  青岛市还将对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严禁以土地复垦、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为由,违法占用林地。对林地和林木案件频发、管理不力、环境恶化的,要实行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对监管不力、执法犯法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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