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这些“特殊时期”你知道吗?
2015年07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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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者来说,在投保保险前,仅仅了解保单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并不够,保单里的“冷门”权益也很重要。消费者想要获得一份放心的人身保险,可以从相关产品中的多个“特殊时期”来把握这些权益。
A.保单正式生效前
保险合同是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形成的契约关系,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申请后,保险公司如果同意承保,那么这份合同就成立了。但保险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只有等到投保人交了首期保费并签收保单之后,保单才会生效,生效的起始时间是签收保单的次日零时。
观察期
合同虽生效,但险企不会担责
健康保险的保单中常有规定观察期或等待期,观察期一般为2个月到1年。消费者在这一期间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等,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在医疗险、重疾险等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对观察期有明确的规定。从观察期的时限来看,在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6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一年。
犹豫期
签收了保单,10天内还可“退货”
消费者有无条件退保的权利,这就涉及到犹豫期。消费者要是对自己购买的保险不满,可以在这一期间要求保险公司退回保费并撤销合同,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也是极小的。
与观察期一样,犹豫期并不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是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就目前市面上的一些人身保险来说,一般都会有10天的犹豫期,部分银行保险渠道会有15天的期限。
B.保单有效期内
观察期和犹豫期之后,保险合同就正式生效了。按照《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要求,合同里要包含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间就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比如说市民张先生30岁投保,合同约定的是80岁满期,那么30岁到80岁就是这个合同的有效期。对于这种长期寿险,消费者可能有时候不能按时交保费和或者及时申请保险金。而宽限期和理赔有效期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宽限期
缺钱没法缴费,60天内补上就行
如果到了保险费缴费日,荷包却一时周转不灵,那也不用着急,保险条款里的宽限期会有一个充裕的时间让你周转资金。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这意味着,没钱交保费没关系,60天内补上就可以。另外,在这一期间出险,保障是依然有效的。
理赔有效期
事发5年内都可申请保险赔付
很多人担心,万一在发生意外后没有尽快申请保险金,那保险公司是不是就不会理赔?并非如此。
保险专家介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消费者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之内,消费者在提交申请书时按照合同要求准备相关证明和材料即可。
C.保单有效期外
有效期中止
两年内可申请保单复效
超过宽限期,消费者依旧没有交齐保费的话,那么保险合同效力就中止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
(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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