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实”拉高人均可支配收入
上半年达到8400多元增速全市第一
2015年07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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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0日讯(记者 徐良 通讯员 高静) 受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津贴补贴调整、就业扶持政策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德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至8406.97元。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获悉,上半年德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9%,增速全省第一。
  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德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06.97元,同比增长9.9%,增速居全省第一位,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7和0.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114.8元,增长8.2%,增速居全省第三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32.23元,增长10.9%,增速居全省第一位。
  据统计工作人员分析,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与各种政策、文件的落实不无关系。自去年4月1日起,市直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补贴两次进行调整。上半年德州市政府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4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304元为基数,其中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0%,下线为增长4%。另外,2015年3月1日起,德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到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12元增长为13元。小微企业的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也分别从原来的2000元、500元提高到1万元和2000元等。
  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德州市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六成以上,比重提升了0.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下降了1.52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重则分别提升了0.8和0.6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增幅较大,比重分别上升了2.8和0.3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重分别下降了2.5和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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