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承保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
2015年07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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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中国人寿与公安部举行了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签字仪式,标志着这一惠及全体公安民警的保险项目正式启动。这是中国人寿继开展全军和全体武装警察保险以来,承保的又一项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政策性业务。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等领导,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缪建民总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岱仁总裁、徐海峰副总裁出席签字仪式。
  据了解,2008年以来,中国人寿通过公安部政治部先后向参与抗震救灾、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奥运安保工作的公安民警捐赠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得到了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此次中国人寿与公安部再度合作开展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承保对象是全国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共约180万人,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由中国人寿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服务,首年保费为1.85亿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病故、被认定为因公致残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获得最高27.5万元的保险金。
(通讯员 王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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