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孟莹:
“舍小家为大家,我无怨无悔”
2015年07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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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心+耐心+爱心
换来百姓满意和信服
作为一名法官,她常常思索的问题是,我所做出的努力,能否真正让百姓满意和信服?
为了让百姓满意,她始终保有一颗恒心,总用细心审查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力争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为正确适用法律打下坚实的基础,还当事人真正的公平正义。机动车交通事故有时因现场证据材料缺乏,无法确认事故的发生经过,公安部门往往出具事故证明,由当事人直接诉至法院。遇到这一类案件,她绝不敷衍了事,她会第一时间到公安部门调取事故卷宗材料进行细致审阅,庭审过程中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细致询问,总结争议焦点,并仔细观察当事人的情绪变化,找出查清案件事实的突破口,尽量还原案件事实,为案件的正确审理打下坚实的事实基础。
她有耐心,总用诚心打动当事人,力争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能在和谐的环境中彻底化解。作为办案法官,她明白“打官司”会“伤感情”,所以,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她总是想当事人之所想,耐心倾听当事人心声,让当事人找到倾诉的对象和渠道,疏解心绪,给当事人以“信任”, 真心为当事人制作调解方案,利用案件审理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平台,采用电话、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都是因感情不和才起诉,对这类案件,她必须调解。
2013年她承办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孙某诉称已与被告李某分居14年之久,双方已无感情,要求离婚,因第一次诉讼被告李某未到庭,法院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立案时孙某的情绪很激动,要求法院到被告处调查原、被告分居状态。她见完孙某后,第一时间赶到李某住处了解情况。她了解李某的经历后,耐心给其讲解法律规定,李某也认识到这样拖下去没有实际意义,最终表示可以离婚。立案后,她“第二次上门”给李某送达了应诉材料;“第三次上门”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第四次上门”她约上其女儿共同把离婚事宜说清楚;“第五次上门”为其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一起僵持14年的感情纠葛,在她的用心下化解。最后一次签收调解书,李某亲自来到法庭,拉着她的手说:“再也不能让你为我跑腿了”。
她有爱心,总用一颗柔软心对待案件当事人,力争用最和平的方式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故导致原告张某家属李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且原告张某本人也在事故中受伤了,但事故车辆因投保全险,另一方肇事者仅赔偿了部分丧葬费后就不再露面,张某无奈才起诉至法院。因遭受自身伤痛和失去亲人的双重打击,张某的情绪十分不稳定,庭审过程中几度失控。因对死亡赔偿金存在争议,保险公司不同意当庭调解。
她明白,减轻张某的痛苦,当务之急是让张某尽快拿到赔偿款。于是,合议后她立即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并与侵权的被告交心长谈,开庭后的第三天,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终于有了调解方案,签订协议的当天,侵权的被告亲自带来了现金,保险公司也承诺一周内赔偿款到位,看到张某的眼睛里少了些许的苦痛,她才感到了一丝欣慰。
清廉如水
心洁如兰
在审判工作中,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她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权力的神圣,正确地看待手中权力。她始终坚持以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六个一律”等规定,坚决拒绝地位、金钱和人情等因素的诱惑,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热情服务,一视同仁,清正廉洁。多年来,她从未办过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均通过认识孟莹的朋友说情,希望得到关照,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孟莹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借机通过说情的朋友,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说法,情理结合,并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令双方心服口服。
“舍小家为大家
我无怨无悔”
孟莹的角色是多重的,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同时又面对日益增多的民事案件,虽然压力很大,但她从不叫苦叫累,从不因家务而拖累工作,而是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孟莹的家庭比较特殊,他和丈夫长期两地分居,今年7岁的儿子跟着她生活,自结婚以来,她一个人担负着照顾家庭和孩子的重任。2013年,父亲患重病住院,刚刚独立办案不久的孟莹所面临的,一边是工作的重任,一边是亲人的需要,在两者之间,孟莹将天平向她热爱的工作倾斜。在父亲去世前的那段时间,同事们依然常常看到她忙碌在庭审现场的身影。
有一次,母亲打电话告诉她,儿子生病住院了,她这才意识到由于工作的繁忙,忽视了儿子的病情,儿子当时已经断断续续发烧一个多星期了。孩子由于病情拖延的太久后来转院到济南治疗了一个月。当她把手头的工作交代清楚,匆忙赶到医院的时候,儿子正躺在病床上打吊瓶。她抚摸着孩子那有些苍白的小脸,感受着他那滚烫的体温,眼眶湿润了,她觉得亏欠孩子的太多了。
尽管当法官有许多这样和那样的苦衷,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委屈与不解,但孟莹说她从不后悔,因为她对人民有过承诺,对法律有过承诺。她将坚守这份承诺,让胸前的天平永不倾斜,让头顶的国徽永远闪光!
在人们眼里,法院、法官神圣而权威。孟莹说:“正是缘于对法律的尊崇与热爱,我选择了法律专业,并如愿成了一名法官。”
今年37岁的孟莹是邹平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十四年前,她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济南大学任职,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几年后,顺利考取了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她留在青岛在一家国企上班。但孟莹一直心有一个“法官梦”,她想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把自由、平等、幸福带给他人。带着这样的信念,2010年,勤奋爱学的她通过公务员考试成功进入了县法院,成为一名法官。
自正式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她珍爱这份荣耀,热爱这份职业,更用心干好这份工作。在她的信念里,公正司法,清正廉洁,让百姓满意,就是一名法官对法律的承诺,对人民的承诺。
通讯员 徐德文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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