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遭遇车险捆绑,车辆转手未续保押金难讨
4S店拒退“续保押金”惹争议
2015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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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21日讯(记者 焦守广) “他们说不在那买车险,押金就不给退。”21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8451234热线反映,去年他在江北汽车城一4S店买了一辆汽车,后来又把车卖给了别人,而交了6000元的“续保押金”却因没在4S店继续买保险而无法要回,王先生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 
  王先生表示,他去年6月份,在江北汽车城通泰汽车4S店分期付款买了辆汽车。买车时,店里工作人员告诉他,除了首付和办理相关车险外,还得交6000元“续保押金”,也就是说第一年车险到期后,必须在该店继续购买汽车保险,这个钱必须交,不然就没法买车。 
  “没办法,人家就是这样要求的,所以只好按他们说的交了押金。”王先生说,当时他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但没想到的是,之后发生的矛盾恰恰就出在“押金”上。
  今年年初,王先生在提前还完车款后,就把车卖给了别人,然后就到4S店里去要6000元的“续保押金”。“因为车不是我的了,我凭啥还要交保险?”王先生认为,“续保押金”的确可以算是买车时的承诺,但既然车都已经卖了,自己也理应没有责任更没有必要去购买车险。 
  20日,王先生再次到4S店索要“续保押金”,然而却被4S店工作人员以“保险到期后没有选择在4S店购买保险,无法退还押金”为由拒绝,弄得王先生一肚子气,“这明显是强买强卖,霸王条款。如果我开车,怎么买都行,可我现在车卖了,咋还让我买保险呢?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违不违法,我只感觉这样的规定太霸道,太不合理了!”王先生认为4S店涉嫌强制消费,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根据所购车型和价格不同,城区各4S店的“续保押金”在两千到八千元间不等。因为有“续保押金”的约束,不少贷款买车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地选择4S店“指定”保险,而被捆绑的车险,各家4S店“指定”的保险公司也并不相同。
商家回应>> “要看他是不是合法过户”
  随后记者致电通泰汽车4S店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顾客在他们那购车交的“续保押金”与他们并没有关系,为车保所签的信息咨询协议是顾客同汽车城内“裕昌信息咨询中心”签的,他们的确在上面签字了,但也是为了核实相关信息,并无其他关系。 
  随后,记者又致电4S店口中的“裕昌信息咨询中心”,咨询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顾客在贷款期间正常还完或者提前还完,那么可以拿着金融公司或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他们那里,只要条件充分,就可以拿到“续保押金”。 
  “主要看他是不是私人买卖,私人买卖车辆是没法过户。车辆登记证明那都压在我们这呢,如果是客户还完款又是合法过户,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王先生的车按期还款,就算车子卖了,也不会影响保险这一块。如果是私底下交易,没有过户,那就无法得到押金。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王先生遇到的这个情况,具体要看当初签订的购车合同,对这块一般都有注明,应该按合同上的来。具体的王先生可以到消协咨询投诉。
律师说法>> 不应完全算是“霸王条款”
  “无论是合法过户还是私下交易,商家都有强制销售嫌疑,但既然消费者同意了就应遵守协议。”山东智祥(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修东磊认为,单纯地看这件事,如果当初在交纳押金之前,4S店是明确告知客户,在按揭的几年内必须在4S店进行续保,而客户也是明确表示同意的,那么这个契约就是成立的。消费者也应该具有“契约精神”,既然当初是认可的,那么现在就应该遵守。 
  “个人认为,这不应完全算是霸王条款,因为你在买车的时候就认可了这个协议。并且商家为了赚取保险回扣,一般也会在车款上做优惠让利。再说了据我所知有的4S店里入保险价格相对外面也有优势,所以消费者算不上完全被侵害。”修东磊说,“霸王条款”是指的消费者一方利益受到侵害或权利受到限制,在这里商家只能算是变相的强制销售,但又达不到“霸王条款”的程度。
  对于王先生目前遇到的情况,修东磊建议王先生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修东磊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合同内的相应条款看清楚,“有疑问,当场提出;觉得不合适,就不要签约”。他还表示,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对于自己的消费行为,也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尤其是一些没有具体条款的空白合同,千万不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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