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例拟认定工伤情况公示
其中有两名职工在下班途中遭遇意外致死
2015年07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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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李榕) 为进一步增强工伤认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方便职工和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工伤认定进程,日前,德州市人社局对7月份39例拟认定工伤职工进行公示。市民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对失实情况进行举报。
根据相关规定,德州市人社局对7月份拟认定工伤职工名单予以公示,涉及39名在职职工。在公示名单中,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3名职工拟认定为工伤,其中两职工均于2015年5月27日12时20分左右,在公司PVC车间聚合工段清理釜底聚合物过程中,不慎被热水烫伤。送德州市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深二度烧伤。
在此次公示的名单中,有2名职工在下班途中遭遇意外致死亡。其中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职工于2015年5月28日15时50分左右,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行至天衢西路与中联大道路口时,被一辆由东向西车牌号为冀BP6197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当场死亡。另一职工系山东德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职工,该职工于2014年10月21日16时左右,在骑摩托车下班途中,行至富德路老巷家酒扒鸡老店门附近时,被一辆由北向南的车牌号为鲁NCM667的轻型货车撞伤。送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对失实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受理部门为德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举报电话:0534-2636593;邮箱:dz2636593@163.com。举报的重点是不属工伤,而用人单位或职工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骗取工伤资格、待遇等行为。
为便于核查取证,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理有据、留下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市人社部门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凡不留存真实身份信息或不提供确切证据线索的,将视为无效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如不存在失实情况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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