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创新创业都有份
青岛新规鼓励科技进步,奖励范围扩容,最高奖8万元
2015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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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吕璐) 团队创新、个人创业,今后均可获最高8万元的科技进步奖。青岛市改革科技奖励办法,赋予科协下属学会、行业协会推荐资格,首次取消限额推荐。 
  21日,青岛市科技局出台《关于改进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在省内科学技术奖中首次开展创新团队奖励。为进一步激励联合攻关、协同创新的项目团队对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加对创新团队的奖励。按照一等奖标准评审和授奖,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4个,奖金为8万元
  首次开展科技创业奖励。为鼓励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创业,完善科技人员企业股权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加对科技创业的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数量不超过20个。其中一等奖为8万元奖励。 
  在原有推荐渠道基础上,《意见》探索发挥科协下属学会、行业协会在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和奖励推荐工作中的作用,赋予市孵化器协会、宣传科技创业新闻媒体等单位科技创业奖励推荐资格,提高奖励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今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首次实行不限额度推荐,鼓励推荐单位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工作人员介绍,一方面将改变以往因限项而导致的部分高质量项目报不出、个别低水平项目充数的现象,同时也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的桎梏,为科研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将有力杜绝成果申报过程中的权力寻租问题,防止科技腐败现象的发生。为确保质量,通过对推荐各类奖项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严格推荐条件,规范申报行为,以防止出现取消限项后数量泛滥、质量下降的问题。
  在评审方式方面,增加对高等级项目的答辩评审环节,加强对高等级项目的把关,确保获奖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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