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澳门路增设潮汐车道
仅早高峰时启用,部分路段变双向通行
2015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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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广场南侧澳门路画上了双黄线,在早7点至9点期间该路段东、西双向通行。            本报记者 杨广帅 摄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周衍鹏) 为缓解早高峰东海路沿线交通拥堵问题,青岛市交警支队近期拟对澳门路(普宁路至惠东路路段)进行交通组织优化。其中,普宁路至香洲路路段施划一条潮汐车道,早高峰时双向通行;香洲路至惠东路路段改为全天双向通行。
  根据交警部门公示的调整方案,澳门路(普宁路至香洲路路段)施划一条潮汐车道,早高峰(7:00-9:00)期间该路段东、西双向通行,其他时段保持西向东单向行驶不变。澳门路(香洲路至惠东路路段)改为全天双向通行。
  在澳门路普宁路路口、澳门路香洲路路口以及路段中设置交通信号灯、车道指示灯,同时完善配套电子警察设备、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渠划澳门路丰顺路路口、澳门路云安路路口,完善路面标线。在两路口的北进口施划减速让行标线,驾驶人行经此处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并让行澳门路来车,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行。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澳门路(普宁路至香洲路路段)潮汐车道仅在每日7时-9时启用,切勿在规定时间外行驶,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潮汐车道路段交通信号灯及车道指示灯也仅在每日7时-9时启用,其他时间段关闭。当潮汐车道指示灯显示绿色箭头绿色“↓”时,车辆允许进入该车道通行;当指示灯显示红色叉形灯红色“×”时,车辆禁止驶入该车道通行。车辆行经澳门路普宁路路口、澳门路香洲路路口需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特别提示:切勿混淆路口信号灯与潮汐车道指示灯的作用,通过路口请遵守路口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路口后请遵守车道指示灯选择车道。
  此外,澳门路普宁路路口、澳门路香洲路路口内分别施划有黄色网状线,网状线区域内严禁车辆长时或临时停放,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处罚。当前方有车辆停驶时,后车必须在黄色网状线外等候,直到确认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足够空间停驶本车时,方可继续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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