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多部门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重点查超低价团费和强迫消费
2015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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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李超) 近日,淄博市旅游局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治理,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查处虚假广告、超低价团费、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强迫消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运营车辆以及其他突出问题。
  据悉,市旅游局与市公安局、工商局建立季度工作会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和分工,各区县旅游部门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区县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各区县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共同责任,依法依规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要求各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从社会反映最强烈、游客投诉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依法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各区县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将结合实际,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实施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督办制度。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实行问责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长效机制。
  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市旅游市场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汇总一次情况,对违规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时,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及时总结交流各单位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各区县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努力实现淄博市旅游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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