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蓝天白云”83天,三项空气污染物指数同比下降
日照第二季度获省奖励45万元
2015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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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刘伟) 日照市环保局日前发布今年二季度日照空气质量情况。二季度,日照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83天,同比增加9天。全市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分别同比改善8.8%、3.9%、2.0%,获得省级生态补偿奖励资金45万元。
  6月,日照干旱少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频频出现,空气污染同比出现反弹,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分别为25毫克/立方米、26毫克/立方米、84毫克/立方米、41毫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47.1%、3.7%、16.7%、5.1%。但由于4、5月份空气质量均大幅改善,保证了二季度日照总体空气质量仍然好于去年同期。
  二季度,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最低的是五莲县,最高的是岚山区。二氧化氮浓度最低的是五莲县,最高的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PM10浓度最低的是五莲县,最高的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PM2.5浓度最低的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最高的是莒县。
  二季度,日照港边界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104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8.8%。
  二季度,日照各区县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得分最高的是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为9.9分;最低的是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为-2.4分。
  根据《日照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岚山区、东港区空气质量实现全面改善,由市级给予资金补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空气质量未能实现改善,需要向市级财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
  二季度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确保了今年上半年的总体空气质量优于去年同期。1-6月份,日照“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了144天,同比增加21天。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浓度分别为31μg/m3、35μg/m3、115μg/m3、60μg/m3,四项指标同比分别改善11.4%、7.9%、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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