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三起醉驾摩托车致三人死亡
三名驾驶员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2015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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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23日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马含笑) 7月1日至10日短短10天时间,济南市槐荫区就发生了三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三起事故均涉及摩托车,且三名摩托车驾驶员均涉嫌醉酒驾驶。其中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因伤势过重身亡,他本人事发前11天刚因酒驾被交警暂扣了驾驶证。
  7月10日下午1点45分左右,在西客站片区淄博路与日照路交叉口,“咣”的一声巨响,一辆黑色奥迪轿车跟一辆摩托车撞在了一起,摩托车驾驶员连人带车被撞出十多米。
  路口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摩托车沿日照路由西向东行驶,黑色奥迪沿淄博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东西方向的信号灯变成了红色,但摩托车并没有停车等候的意思,而是径直冲了过去,最终在路口与黑色奥迪发生了撞击事故。
  “摩托车驾驶员姓王,现年51岁,天桥区人,撞击中伤到了胸腹部,虽然当时还能活动,但送到医院后因为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槐荫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副中队长张廷富说,民警提取驾驶员王某柱的血液样本,经检测,酒精含量高达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这不是槐荫区7月发生的首起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7月1日晚10点,在济齐路,肇事司机王某驾驶二轮摩托与60岁的行人赵某相撞,赵某伤重抢救无效身亡。王某本人伤重昏迷至今。7月5日晚9点,在担邮路王庄段,肇事司机马某驾驶二轮摩托与一辆自行车迎面相撞,致使自行车骑车人64岁的杨某受重伤,于7月16日在医院去世。上述三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全部涉嫌醉酒驾驶,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很多人以为酒后不能驾驶汽车但开摩托车、电动车没有事,实际上这同样是违法行为。”槐荫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的张风礼说,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有时甚至比酒驾汽车还要严重。“摩托车的平衡性很差,容易摔倒,驾驶员往往没有佩戴头盔的习惯,造成死伤的几率很高。”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济南市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四区至少发生19起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20人在事故中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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