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部手机,惹了一肚子气
工商部门:消费遇纠纷,可通过12315投诉解决
2015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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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3日讯(见习记者 赵红 记者 张帅) “手机本不是人为损坏,厂家却执意要维修费。去手机店拿手机,店家错把别人的手机给我。三番五次地折腾,坏手机还是坏手机。”近日,市民董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为家里的老人买了部手机,却买出了一肚子火。
  去年8月,董先生在五峰路冠芝霖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贝多芬181手机,店家承诺保修一年。今年6月中旬,充电插口出现了问题,导致手机无法正常充电,为此董先生将手机拿到手机店维修,当时店家答应会把问题手机返厂维修。
  一周后,董先生接到厂家售后人员的电话,“他告诉我,是充电插头坏了,但属于人为损坏,不予免费维修,需要修理费35块钱。”董先生告诉记者,手机是个老年机,给家里老人买的,老人也没打多少电话,充电器根本不是人为损坏。“当时我给厂家人员说了,如果收35块钱维修费,那我就不修了,他告知我三天后可以去手机店取手机”。
  三天后,按照约定,董先生去手机店拿手机,但被店家告知手机还没到。隔了两天,董先生接到电话,说手机到了,谁知这次又闹了乌龙,“我的手机外壳本来是红色的,可返还给我的却是蓝色的,店家称可能拿错了,让我过几天再去取。”四天后,董先生终于取回了自己的手机。
  “一句毫无凭证的‘人为损坏’,就要交35块钱的维修费,否则不给维修。为了取回手机,折腾了我这么多趟。35块钱不多,我修得起,但手机店这样折腾人,作为消费者,我的权益去哪儿了?我就只能自认倒霉么!”董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记者来到冠芝霖手机专卖店了解情况。店员称,电子产品出现问题,非人为的情况下,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免费维修。“董先生这款手机的问题厂家检测就是人为造成的,我们得按检测结果来处理。”
  “不是我们疏忽拿错了手机,当时手机还没到,我们就拿出一部同款蓝色手机向他确认是不是这个型号的,避免从厂家拿错。”当记者问到董先生的手机为何红色变蓝色时,店员如是说。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长清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中心12315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这类纠纷很普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后,工商人员先进行双方调解,如果对初始的鉴定结果有分歧,工商人员会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来进行鉴定,根据结果再来协商。如果协商还有分歧,或者有一方拒绝调解,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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