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青年被群殴?原来是约架
因网络意见不合起纷争,事件双方6人被行政处罚
2015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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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地点位于文登师范学校门口(红圈位置)。 本报记者 陶相银 摄
     本报威海7月24日讯(记者 陶相银) 22日下午,“文登青年侯某某被群殴”的消息在网络上广为传播。24日下午,文登警方公布了案件调查结果。经查,侯某某与打人者在网上发生言论纠纷引发矛盾,在“理论”中,双方共6人参与斗殴。目前,涉案6人均被行政处罚。
  22日下午起,多名网友在微博发消息称,威海青年侯某某因为发表爱国言论,被人在校门口群殴受伤,并贴出了其受伤的照片。
  当天下午,侯聚森和其同学孙某接受了警方调查。23日凌晨,打人的陈某某、张某、张某某分别在青岛、大连被民警查获。23日17时40分许,在烟台开往贵阳的列车上,打人者梁某某被查获。
  24日下午,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在官方微博通报了对本案的调查处理结果。
  警方证实,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案发前,梁某某、陈某某、张某、张某某等4人来到文登,梁某某还准备了甩棍等作案工具。案发当日(7月22日)上午,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13时40分许,侯某某同孙某(男,20岁,系侯某某同学)等人从文登师范学校校内走到校门口,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后梁某某、张某、张某某、孙某等参与斗殴,致侯某某、张某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涉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张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中,梁某某、侯某某、张某因年龄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拘留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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