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要“下海”该不该长点心
2015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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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广场舞队伍的表演不输职业演出团队。(资料片)记者 王鸿光 摄
   ●只图乐和,不必想太复杂
  省城几乎每个街道都有一支或数支广场舞大妈队伍,一开始她们主要自娱自乐,丰富生活,现如今有的已走出社区广场,“跳”上商演舞台。对此,有人认为既然涉足商演,大妈们就该长点心,比如签订协议等,否则,一旦出现问题,难以维权。也有人认为只是上台演出而已,没有必要太小心。对此,您怎么看?

  @田华:广场舞大妈“跳”上商演舞台,一方面说明了大妈们退休后开启了新的用武之地,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参加演出,还能让她们接触到更多的新鲜事物和理念,从而开阔了自己的眼界,应该为其点赞。
  @刘建国:涉足商演,有助于推动广场舞的普及,值得提倡。参加商演,能够让广场舞更有组织,更有活力,使广场舞大妈成为“正规军”。通过商演,可以秀出她们的漂亮舞姿,展现出她们的魅力,吸引更多人加入进来。
  @陶玉山:但广场舞大妈所谓的商演与那些专业化的商演是有本质区别的,其中自娱自乐的成分占了很大部分。她们由此获得的报酬顶多是填补一下演出服、跳舞装备的开支。没有必要按照专业商演来要求这些广场舞大妈。
  @西北风:广场舞参加商业演出很难形成趋势。因为商家对广场舞要求很低,支付的费用也不会很高,这种需求不会长期存在,因此也没有订立规则的必要。

●既然谈钱了,就得认真点
  @田华:广场舞之所以能够“跳”上商演舞台,是当今市场经济下的“产物”,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所致。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秩序,该签约的签约,该备案的备案,一切按照市场要求的程序走,这对双方都是一种制约和保障。
  @王平昌:既然是有偿演出,会形成雇佣关系,应该有协议来规范和约束双方,使这种非正规的商演活动能建立在安全合理的框架之上,一旦发生纠纷能有章可循。
  @徐树贵:若不规范,还可能会让一些广场舞更加扰民。广场舞已经抢占了公园、小区,再有经济上的“刺激”,可能使得队伍更加扩大,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对于那些商演频繁的队伍,有必要进行合理的规范和管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晓慧:广场舞这个“行当”,也应有职业操守和坚持的,对伸出的橄榄枝要有所选择,内部也应当制定商演规则。比如为保证舞蹈质量,要控制每月演出场数。

对广场舞有偿演出 应多些公共善意
  □静嘉         

  广场舞登上商演舞台,很多时候与报酬无关,与认同感、归属感与自我价值感有关。如何给予广场舞更多活动空间,搭建更多的商演机会,这应该是我们深思的问题。
  第一,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与开辟活动空间,按照人口比例均匀分配,这里可借鉴国内外一些好的做法,比如,新加坡的邻里中心模式就值得借鉴,城市将住宅区作为社会单位加以全面规划,形成由邻里组团中心、邻里中心、区域中心等构成多层次的社区公共活动中心。多些科学设计,让广场舞不再愁找场地。
  第二,社区可联合驻地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广场舞及社区中其他文艺爱好者提供商演的信息与公益演出的机会,这样不仅可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活跃社区文化,也能够促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毕竟很多广场舞大妈演出不是为了金钱,她们愿意将报酬捐赠给社会上的困难群体,这也是功德无量的善事。当然,社区也可为其开展免费培训。

 精论 
  谈钱容易伤感情
  @崔屹:有偿演出容易让大家的关系变得微妙。比如对人数有限制的话,本来一个固定的组织让谁下都是个问题。商演容易让人变得浮躁世俗,比如演出费用的不同容易让大妈们产生逐利思想,容易让人心态由以前的知足变为失衡。
观众捧场带来自信
  @孙金英:去年我参加了公园的广场舞团队,感觉生活一下子丰富了起来。有时团里负责人出面牵头组织参加了几场商演,感觉还真不错,特别是台下的观众反映良好,阵阵掌声让我仿佛又年轻了许多,找回了青春时的激情和自信。
广场舞贵在“来去自由”
  @杨力建:广场舞贵在“来去自由”,加不加入、怎么跳,没有一定规矩,不必步伐一致,不必每天都去。而若是为收报酬而演出,娱乐健身的功能会让位于功利需求。想不想跳?去哪儿跳?怎样跳?这些都由不得大妈们自己说了算,无形中会产生压力,也失去不少乐趣。

 建议 
  不如舞出公益范儿
  @张爱学:广场舞一开始都是自发组织,自娱自乐。不如真正“舞”出“公益范儿”,利用节假日开展社区大联欢或慰问演出,以一颗奉献之心不仅跳出欢快、美妙的舞姿,而且影响和带动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追求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这样广场舞大妈才真正跳出名堂,炫出更灿烂的风采。
商演要有“章”可循
  @庄秋燕:面对广场舞商演,相关部门的政策引导措施也应及时跟进。可以参照其他形式的“商演”规则建章立制,这样不仅有利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和规范“商演”的市场秩序,更有利于保护广场舞大妈们的合法权益。虽然大姨大妈们只是图一个乐儿,但是正当的权益必须得到有效维护。

 亲历 
  商演让母亲老有所乐
  @王婷:我母亲所在的公园广场舞团队也参加过商演,有时是给某些保健品的讲座演出助兴,有时是帮商家做宣传捧场。虽然给的报酬不多,有时甚至就是由商家给赞助几件演出服,发点保健品之类的小东西,母亲依然乐此不疲。对于商演,母亲认为,比起单纯在公园广场上跳舞,商演让她们这些中老年人有了展示自己的舞台,她们平时跳起舞来也更带劲了,没啥不好的。至于报酬,本来就是图一乐和,多少无所谓。
因演出费分配不公罢“舞”
  @侯家赋:前些日子,我们县里举行了一次大型活动,一支老年人代表队参加了演出,并获得了组委会的奖励。在给队员分配演出费时,因为没有按预定的方案进行分配,参演队员的报酬有高有低,致使队员不满。有的队员就干脆退出,不再参加活动了,罢了“舞”,搞得大家都不高兴。

 微点评 
  @和谐无派:娱乐中赚钱,广场舞大妈酷毙了。
  @杨庆辉1982_07_13:跳着跳着,钱就来了。
  @私家车爱蓝调Get:要知道,早年学广场舞了。
  @郑子璐i:挺好啊,大妈的力量不容小觑。
  @北风天:困境里暗藏机遇,同时,机遇里也包藏着困难与陷阱。

 打油诗 
  @黄伟民

广场大妈展风采,
登上商演大舞台。
跳出一片新天地,
舞出青春乐开怀!
不图挣钱只图乐,
积极向上受青睐。
老有所乐金不换,
健康用钱买不来。

@任善昆

大妈广场舞起来,
舞出广场登舞台,
不为挣钱不图名,
只为老年展风采。
商业演出讲规则,
遵纪守法别乱来,
该订约的要订约,
安全第一记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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