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五年内物业全覆盖
接管的企业将获专项补贴
2015年07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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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贺莹莹)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将对全省城镇和国有工矿区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改造。按照《意见》要求,全市9月30日前完成老旧小区底数摸排,2020年底基本完成整治改造,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据悉,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其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大多设施不配套,环境较差无物业管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生活环境。针对这个问题,在2015年9月30日前,将由市、县(市、区)政府牵头,完成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
按照要求,每个市、县(市、区)都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或社区,择优选定骨干物业企业,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后,采取“先期介入、先行接管、先行服务,分期分层次整治改造”的办法,先配套安保、环卫设施,开展卫生保洁、秩序维护、门卫执勤等简易物业服务,再配合所在街道或社区进行整治改造。
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主要内容有5方面: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健全环卫消防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强弱电、供暖、供气管网,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有条件的可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小区居民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其他内容。整治改造的同时引入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同时,按照《意见》要求,2016—2020年,市、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安全防控系统建设和建筑节能改造,同时,市、县、区财政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0.4元的标准,对接管老旧小区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对于累计接管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两家妇幼保健站 获无偿资金扶持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刘艳玲) 近日,省发改委分解下达2015年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德州的宁津县妇幼保健院和武城县妇幼保健站两个项目获上级无偿资金扶持。项目总投资26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省级预算内配套资金100万元。
2012年以来,共争取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2248万元,总投资7470万元。该批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旨在逐步提升本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母婴疾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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