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校校企办学学费将限价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李楠楠) 28日,记者从驻烟高校获悉,今年秋季开学起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具体学费标准可根据不同合作形式、不同专业、办学质量以及招生计划完成等情况上下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一般不超过30%。这意味着,校企合作办学每学年的学费最高不得超过10400元。
  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坚持财政、学校及企业投入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学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具体学费标准可根据不同合作形式、不同专业、办学质量以及招生计划完成等情况上下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一般不超过30%。政策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秋季开学前。
  今后将加强校企合作办学收费管理,高校招生前应在招生简章中公示校企合作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校企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实行审批管理。高校应在每年4月1日前,在规定的标准和浮动幅度内提出具体收费标准,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后执行。未按时申报的,当年不予审批。高校变更合作企业的,应及时重新报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