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实行终身负责制
“宽马路大广场”不再随意审批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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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贺莹莹) 城乡规划不能再“任性”了,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将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全面建立科学编制、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的现代化城乡规划体系。
  《意见》从规划编制、实施、监管、机制体制等四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17项措施。到2020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完成乡、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城乡规划实施符合率达到90%以上,市、县(市)总体规划遥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
  全市将进一步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城市、县城和乡镇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分别不超过100、110、120平方米,对各类已建和在建的广场、道路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改,对超规划、超标准、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今后一律不予批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同时,首次鼓励生活居住用地与无污染的产业用地等适度混合,促进就近就业,疏解交通拥堵,方便居民生产生活。加强落实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有关规范,现有道路路口间距超过1000米的应加设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在人流量大的商业区、主干路,过街设施的间距宜为250至300米。  
  此外,按照《意见》部署,全市将进行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营。在城市设计方面,将制定城市形态、城市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识系统、文化符号等要素规划导则,开展城市重要地区、主要街道和大型公共建筑群的城市设计。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将完成历史优秀建筑和传统村落登记造册、挂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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