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展2015上半年消防工作督查
督查报告将作为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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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26日讯(记者 邓兴宇 通讯员 祝令甫) 为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消防主导责任,依据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决议,7月13日至19日,市政府对全市11个县区2015年度上半年消防工作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进行督查。此次督查是市政府近年来首次督查半年消防工作,对落实全年消防工作任务具有极大推动作用。
  市政府抽调督察室、发改委、财政、公安、安监、教育等15个部门人员,与消防支队党委常委和防火处干部组建5个督导小组,组长均有县处级领导担任。
  期间,考核组根据《菏泽市2015年度消防工作督查方案》要求,听取2015年度上半年消防工作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逐一查阅消防管理责任工作台账,客观评估责任制落实、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分别实地抽查建制镇、乡镇专职消防队、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火灾高危单位、九小场所各1个,并依据督导细则,量化评分。
  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向各县区政府反馈了考核初步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严格按照年初消防工作责任书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消防工作的分析研判,切实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加大经费保障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消火栓、车辆装备、消防队站、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进度。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隐患作为民生项目,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强化督办督导,年内予以解决;要求各县区督促各社会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深化拓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度、广度;要求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以网格化平台为依托,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消防群防群治,全面提高社会面抵御火灾能力。
  后期,菏泽公安消防支队将根据市政府要求汇总督导成绩,依据各县区工作汇报、各组反馈材料,形成督查通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并经解维俊市长签批后,由市政府督查室通报全市,作为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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