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违法将上黑名单
郓城拟对七类违法企业设立环境监管黑名单制度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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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李继祥 记者 崔如坤)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日前,郓城县拟对七类违法企业全面实行环境监察“黑名单”制度。
  一是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空转),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二是私设暗道偷排废水的;三是违法超标2次及以上的或排放污染物超标一倍及以上的;四是因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的;五是逾期未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超标排污的;六是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或未按环评批复文件建设,擅自改变场地、规模、工艺的;七是建设项目未经同意擅自试运行或试运行期间超标排污的。
  据介绍,“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必将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全面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同时,为营造环境保护浓厚氛围,增强公众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郓城县在高速、国、省干道两侧、重点乡镇、村庄、企业、道路等社会公众区域通过喷涂或粉刷墙面环保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环保宣传。
  宣传墙包括污染减排、农村环境整治、大气治理等板块内容外,还包括节约用电、文明礼让、适度点餐、杜绝酒驾等板块的文明守法主题,用漫画人物、宣传标语、格言警句等形式图文并茂的向群众传递环保节能小窍门、爱护环境从点滴做起等信息,形式寓教于乐,内容贴近生活、语言生动形象。
  据了解,通过制作环保文化墙,占领环境文化宣传阵地,在潜移默化中教育提醒群众要养成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督促群众不断提高节能减排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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