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档案局举行档案行政处罚执法演练
档案管理违法,最高处罚10万元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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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系统行政处罚演练。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7月28日(记者 唐菁 通讯员 齐志成) 28日,市档案局在山东理工大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全市档案系统行政处罚执法演练,市档案局根据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档案违法的典型案例,模拟设计了5个案例,对不规范治档的行为予以处罚,最高处罚1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对损毁丢失档案、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档案或者泄露档案秘密,涂改,伪造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重大活动期间未按照规定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等行为,对单位和个人最低处罚500元,最高可处罚10万元。
  “很多单位存在归档不全,不及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材料随意丢失,保管不善,形成文件的材料自己保存,未按规定移交,尤其是会计档案、人事档案、诉讼档案、病历档案等专门档案最容易丢失。”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而近年来档案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重业务指导,轻视执法,通过行政处罚执法演练,提升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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