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试点一年已审结978案
2015年07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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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周衍鹏) 青岛开展速裁程序试点1年来,已审结978案1005人。其中,平均每起案件审限约为8天左右。速裁程序使用最多的前三类案件为毒品案件、危险驾驶案件、盗窃案件。
  29日,全国法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研修班在青岛开班。最高人民法院及来自全国试点省市法院的100多名法官参加研修班。据了解,自2014年6月起,全国法院开展速裁程序试点一年来,截至今年6月20日,18个城市共确定试点法院177个,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9649件。其中,青岛被列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城市后,青岛法院按照“两步走”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2014年10月开始在城阳区、黄岛区开展“第一步”试点,2015年3月,在全市法院开展“第二步”全面试点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青岛各区(市)法院审结刑事速裁案件978件1005人,其中开展全面试点以来,审结760件,占同期审结全部刑事案件的25.51%。平均每起案件审限约为8天左右。速裁程序适用最多的前三类罪名是毒品案件422件占55.53%,危险驾驶206件占27.11%,盗窃81件占10.66%。判处拘役397人占50.7%,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291人占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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