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标准门槛该降了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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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王晓敏) 30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协十三届二十次常委会上了解到,目前济南市仍有20%左右的申请人虽不符合法援条件但又确实生活困难。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福俭建议,实行分层分类法援制度,对追讨工资、生活费、工伤待遇等类诉求,适当降低门槛。
  张福俭在发言中提到,近年来,法律援助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经费不足、覆盖面不高、受援标准和援助方式单一等问题比较突出。
  据张福俭介绍,目前,我市申请法律援助标准,市内五区为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市)区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7倍。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市内五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也就是说,月工资高于1600元和小时工资高于16元的市民,不符合济南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
  而其他县(市)区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7倍,这一标准门槛也不低。如,长清区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0元,受援标准是月最低生活标准的2.7倍,即1296元符合受援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月人均250元,受援标准是月最低生活标准的2.7倍,即675元符合受援标准。相比之下,其他县(市)区和农村居民比市内五区的门槛还要高。
  虽然济南申请法律援助标准高于省条例的规定,但仍不能满足多样化的援助需求。张福俭说,有20%左右的申请人虽不符合法援条件但又确实是生活困难。因此,他建议实行分层分类法援制度,对追讨工资、生活费、工伤待遇等类诉求,可以适当降低门槛,简化取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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