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私开旅馆,咋就取缔不了
相关法规不跟趟儿,执法部门只能罚款并责令整改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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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开的家庭旅馆从外面看不出异样。
     “旅馆开在小区居民楼里,业主安全如何保障?”家住济南西站附近爱丽舍公馆小区的崔先生发现,小区内几名业主利用距离火车站近的优势,开起了家庭旅馆。目前,槐荫区卫生、公安等部门已对该小区内的家庭旅馆作出了处罚,但限于法律无明确规定而无法取缔。
文/片 本报记者 王杰              
居民投诉 一栋楼上有3家小旅馆
  “光我们这个居民楼就有3家小旅馆。”爱丽舍公馆小区3号楼的住户崔先生称,今年4月份,其单元门口就挂起了“爱丽舍宾馆”的招牌,经常有陌生人提着行李箱出入,“在小区里开旅馆,来往人员复杂,我们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怎么保障?”
  28日,记者来到爱丽舍公馆小区。据崔先生介绍,该小区共有6栋居民楼,由于新建成不久,目前仅入住约300户。小区距离济南西站仅约千米,所以不少业主打起了开家庭旅馆的主意。
  “经我们确认,3号楼的904、1504、2804号房都是旅馆。”崔先生说,除了3号楼,该小区的其他5栋楼上也存在私开小旅馆的现象。记者发现,3号楼的904、1504、2804房间外观看起来与普通民居无异,并没有张贴任何广告标识,如果不知情,很难知道是家庭旅馆。
  “业主们经常向我们投诉,可我们也没权管啊!”爱丽舍公馆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能否开办家庭旅馆,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家庭旅馆的老板也是业主,他们把投宿者说成是自己的朋友或亲戚,物业没法阻止其进入。物业只是为业主提供服务,没有执法权。”
记者调查 家庭旅馆上美团网揽客
  “这三户的确是无证经营的家庭旅馆,槐荫区卫生局前几天曾来查过。”八层的住户张先生称,槐荫区卫生局工作人员检查时,他就在现场。“房主把三室两厅改造成了三四个单间,装修跟宾馆一模一样。”
  不过,槐荫区卫生局的查处行动并没有恢复崔先生等住户的安宁生活,“旅馆现在还在经营,他们在美团网上搞团购,派车专门去接,房主带着他们过来住。”崔先生称,他曾几次在地下车库见到这样的情况。“本以为查处能让他们停止扰民,没想到还不罢手。”
  随后,记者在美团网搜索“爱丽舍”,发现确实存在这样一家旅馆。该旅馆房间分为三等,售价在99—150元不等。记者拨打旅馆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称,旅馆位于齐鲁大道和烟台路交会口东北角的一小区(该地段仅有爱丽舍公馆一个小区)内,可以免费用车接送。
  截至7月29日,“爱丽舍”的美团网团购券共有135人消费,并有46人留下住宿体验评价。虽然好评多多,但也有不少顾客表达了不满:“这就是在小区里面一个三室两厅改造的,3个房间共用一个卫生间,非常吵而且不安全,连发票也是假发票,是无证经营。”
  对此,旅馆方面回复说:“我们本身不提供发票,给您的也是从别家宾馆花钱买来的。”
部门回应 限于执法权限无法取缔
  “这是一家无证经营的私人旅馆。”槐荫区兴福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对爱丽舍公馆3号楼904、1504、2804业主私开旅馆一事早已知情。为此,他们先后两次实地探访,结果却是敲门后无人回应。“我们没有执法权,不能破门而入,公安部门可对其做出有效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旅馆业为特种行业,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旅馆都需要经过卫生、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审批后才能颁发营业执照。随后,记者咨询了卫生、公安部门,发现该旅馆并没有经过上述部门审批,的确属于无证经营。
  槐荫区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槐荫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已前去检查并对旅馆依法作出处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我们对其罚款3000元,并责令其进行整改,但限于执法权限,我们无法对其进行停止经营、取缔关闭的处罚。”
  兴福路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接到多名业主反映后,相关民警已前去查看。民警发现,该旅馆并不能对入住客人做到查实登记,更没有安装警情联动系统。
  之所以无法对其取缔,民警称,旅馆老板坚称自己经营的是日租房而非旅馆,而我国相关法律对日租房的规定尚为空白,公安部门因而无法对其取缔。“我们正在密切观察,并要求三家旅馆尽快办理身份证录入系统,与我们警网联网,其经营者也要在警局备案登记。”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称,“对于家庭旅馆、日租房等,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使得各部门无法监管,希望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出台相关规范文件,从源头整治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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