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摩托追尾货车致一死一伤
当场身亡的摩托车手没戴安全头盔,也未取得驾照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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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烈的事故现场。  本报记者 王兴飞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马含笑) 7月30日上午,市中交警大队通报了辖区一起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在7月23日下午103国道市中段,一辆快速行驶的载人摩托车与前方路口处减速慢行的大货车追尾,摩托车变形严重,货车尾部变形,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另一乘车人受伤。
  7月23日下午4点15分,市中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案称,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103线望岳路262号灯杆前时,径直撞上了前方行驶至路口正减速慢行的货车尾部,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倒地不起,另一乘坐男子受伤。
  市中交警提供的路口监控视频显示,下午4点15分,一辆载有大量钢管的蓝色货车缓缓向路口驶近,几秒种后,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后方直接快速撞击货车尾部,撞击后摩托车车体碎片飞溅,驾摩托车男子摔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随后,货车在路口前方停了下来。
  “当时我和副驾驶在车上,突然听见车后传来‘砰’的一声响,我当时很慌,但还是把车停在了路边。”货车驾驶员称,下车后,他和同伴看到追尾后倒地的摩托车和一名男子,在喊了两声没反应后,立即拨打了110和120电话。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乘坐摩托车的伤者李某进行询问。由于头部受伤,加上受到惊吓,李某对民警和120救护人员的伤情询问均表示无法回答。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摩托车驾驶员已失去生命体征,当场身亡。
  “摩托车驾驶人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载着李某,由于没有及时减速,导致发生了追尾事故,加上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防护,事故中驾驶员于某当场身亡。”市中交警大队民警说。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市中交警提醒,摩托车驾驶员驾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正确驾驶摩托车,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有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乱闯信号灯等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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