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办员”私盖印章骗188万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曲响玉) 2011年开始,曾是多家银行代办员的犯罪嫌疑人苗某,利用村民的信任以及手中的空白存款凭单,将村民存款挪用投资,造成80余户损失188万余元。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苗某曾先后在多家银行、金融单位担任代办员,部分村民将存款交给苗某,其再将村民的存款存入银行,并给存户出具带有银行印章的存款存单。
  大约在2011年1月份,银行部门取消代办员制度,同样苗某也不再担任银行代办员,但苗某并未告知存户其不再是银行代办员的事实。苗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无权办理存款业务的情况下,继续向群众吸收存款。
  犯罪嫌疑人苗某事先从银行服务台拿取大量空白存款凭单,当存款群众将存款交给他时,他就会给存款群众填写存款凭单并盖上自己的印章,从形式上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从2011年2月开始,苗某为获取高利息而开始将吸收的存款投资给李某(已服刑)介绍的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共计165.5万元人民币。2012年2月,苗某明知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出现问题不能偿还其投资款,但仍继续向群众集资存款用于支付存户的利息和本金,最终造成80余户计188余万元损失。
  目前,苗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章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