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仍摆在货架上销售
一药店被立案查处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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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于晓晖) 近日,济阳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济阳县某药店货架上有过期药品正在销售,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药品没收并对该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了解,过期药非但起不到治病的效果,甚至可能引起过敏、中毒。近日,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济阳县某药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药店的货架上发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有常用药感冒咳嗽颗粒、六味地黄丸、益母草颗粒等,执法人员随即对发现的超期药品进行扣押。 
  “该药店已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且已通过GSP认证。在询问该药店负责人店内货架上存有超过有效期药品的原因时,负责人说因为工作忙,没能按规定及时清理。”执法人员说,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未清理的案件。 
  随后,执法人员当场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全部没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该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有效期,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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