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
邀请代表委员现场监督庭审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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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孙延晓) 7月30日,夏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谷某诉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该案属于再审案件,为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该院审判监督庭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庭审现场,并协助做好庭下调解工作。
  今年4月以来,夏津法院立足推进司法公开,制定出台了《夏津县人民法院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参与审判执行案件监督,明确了代表委员享有依法参与流程、调阅材料、获知信息、提出建议等四项权利,履行不得拒绝、反馈情况、不得说情、保守秘密等九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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