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大检查,全市共有4600台电梯,36家维保单位
维保员参差不齐 质量恐难保
2015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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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民将物品放在扶梯上,如果物品散落去捡拾的危险性非常高。 本报记者 贾晓雪 摄
     本报枣庄7月30日讯(记者 贾晓雪) 近期,连续发生的电梯伤亡事件,让电梯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28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30日,记者咨询了枣庄市质量监督局,据了解到,枣庄地区没有涉事品牌的扶梯。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枣庄市注册登记的电梯共计5000余台,在用4600余台,其中垂直升降电梯4360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数量为487台,大多数为近5年新装电梯,目前均在检验合格有效期。
  据了解,《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进行,目前在枣庄市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的单位共36家,其中本地企业9家,省内企业8家,省外企业19家。省内及省外企业多以分公司、办事处或维保站的名义在枣庄常驻,这些单位或其所属公司均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电梯维修保养许可证。凡是在本地不能设固定专业技术人员、维保数量少的电梯维保单位均被清退。据透露,有些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技能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一些维保人员考了证就能上岗,维修质量难以保证。
  记者了解到,小区电梯成市民投诉热点,一些开发商选用安全系数较低的电梯,经常会出现停运甚至一些突发情况。市民平时可多多关注贴在电梯一旁的电梯使用标志,在检验合格有效期以内的电梯一般是不会出现安全问题的。不管是小区还是办公楼,维保单位必须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出现了问题可以和物业反映,通过物业通知维保单位,如果维保单位不来维修,可拨打12365向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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