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停车场“不务正业”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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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嘉

  省城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的情况并不少见,电视问政中提到的25个被挪作他用的停车场,记者选取了其中两个进行了探访。有的通过补办手续,使“占用”合法化,通过新增地上停车位的方式弥补停车不足;有的则还未接受处罚,整改也没有进行。(详见《齐鲁晚报》4日C03版)
  在上周日的电视问政节目中,济南市停车办负责人答复,今年已经查处25家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其中12家已经整改完毕,有3家单位共罚款12.8万元。不难看出,不务正业的地下停车场不在少数,光靠事后整改实在是隔靴搔痒,触不到痛处。
  其实,地下停车场被挪作商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地下停车场,成为改建、缩建、挪作商用的重灾区。地下停车场之所以挪作商用,多是受到经济利益驱使,追逐商业利润最大化的结果。
  地下停车场不能停车,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不仅减少停车资源、提升交通压力,也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隐蔽温床,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停车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但不得减少停车位数量。”
  依法整治地下停车场,不能只寄望于排查与罚款,就像节目中孙黎海教授所说,治理地下停车场,不能单纯以罚代管,还应明晰职责、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从而避免人情关系、利益链条等。笔者以为,相关部门应拓宽思路,进一步完善对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监管与规范管理,增设验收门槛,细化管理规则,交警、消防、规划等部门形成联动,创建普查机制,问责制度与督查制度并行,或引入第三方监督。
  还可引入“互联网+”的思维,对停车场实行云管理,打造停车场数据云,对全市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情况一一建档,对改头换面、不务正业的停车场全面监管、及时查处,以提高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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