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完定金,房东让交“蹭暖费”
市民租房遇上奇葩事,经民警协调房东退还定金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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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康宇) 租房子交房租、物业费、水电费理所当然,而“蹭暖费”这个名词,你听过吗?市民李女士最近遇上一件奇葩事,她在城区租房时,签完合同交了定金,房东竟提出要收“蹭暖费”,房子不租了还不给退定金。
  因工作调动,李女士最近想在济宁城区租套房子,在网上看好了阳光花园的一套三居室,看完房挺满意,就和房东谈妥了每月1300元的租金,并交了500元定金。8月1日,当李女士按照约定找房东签租赁合同时,房东却说要交“蹭暖费”,让李女士很是费解。“他说房子在三楼,冬天不通暖气也很暖和,而周围邻居都交了取暖费,所以要收800元蹭暖费。”房东的无理要求,让李女士十分无语。
  “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蹭暖费这个说法,早说我就不租了,这不明摆着坑人嘛!”李女士对房东的要求感到很是不满,因为协商不成,李女士不想再租这套房子,要求房东退还已付的500元定金,但房东却以李女士违约在先为由不肯退钱,让李女士很是气愤。
  对此,房东魏先生说,收“蹭暖费”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邻居家都在供暖,他的房子不供暖势必会拉低周围邻居家的温度,多少会对周围的邻居产生影响。“既然想在这住,收一部分蹭暖费也是合理之中。”魏先生说。
  而李女士认为,看房时魏先生并没有提及要交“蹭暖费”,而且这一项收费明显是强人所难,所以对方必须退换租房定金。最终,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魏先生退还了李女士500元,双方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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