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河河道内已经种上了各种农作物。 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本报8月4日热线消息(记者 庄文石 李晓东)连日来潍坊降雨频繁,原本有些干涸的部分虞河段又有了流水,4日记者在虞河泰祥街段发现,从这里的虞河桥向北大约一公里的河床被人开出了一些菜园,里面种上了各种粮食和蔬菜。对此,经济开发区水利局称,在河床上种植高杆作物阻碍行洪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已下达清除通知书,要求在7日内将这些菜园拆除。
4日上午,记者来到泰祥街虞河桥,从桥上往北看去整个河床上都被分割成了几十平米大小不等的小菜园,中间的水流大约只占了河床五分之一的面积。菜园里种的有玉米、茄子、花生、地瓜、扁豆等各种各样的蔬菜,有的还用篱笆围了起来。
“虞河河床上的这片菜园子都是附近的人种的,有的种了玉米,有的还种了高粱,还有一些是种了点蔬菜。”附近的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村民在河床上圈地的现象已存在了很长时间,如今虞河桥北面的河床上几乎没有一块空地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最近几年天气比较干旱,虞河这一段基本断流了,有时候会有点生活污水排放,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干的,有市民觉得反正也没有水流就开了一小片地种点蔬菜,后来越种越多,就成了现在的私家菜园的形式。
在水库和干涸的河床上种地在各地并不少见,这种行为是否被允许?对此,经济开发区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种现象他们已经了解过了,这些小菜园大部分是在各小区租房子居住的外来人员,种的这些蔬菜基本上是自己食用。
工作人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虞河北段河床内种植的玉米属于高杆作物会阻碍正常行洪,必须完全清除。那些蔬菜虽然不属于高杆作物,但也不允许在河床上私自开辟土地,目前,经济开发区水利局已将此事向市水利局反映,并通知这些租户在7日内将地里的农作物清除。逾期不清除的,水利局将联合张氏街道予以强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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