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
491名纪检委员上岗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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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邱飞) 为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纪委的执纪监督作用,近日,乐陵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该市乡镇(街道)根据辖区社区(村)的实际情况,在每个社区(村)至少选取一名村民担任纪检委员,目前全市491个社区(村)纪检委员已正式上岗履职。
  乐陵市纪委按照《党章》关于“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社区(村)党组织设1名纪检委员,提倡纪检委员兼任社区(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要求,下发文件要求每个乡镇(街道)的社区(村)都要至少设立一名纪检委员,并将纪检委员的个人信息报送市纪委干部室审核通过后备案,主要工作是在乡镇(街道)纪委指导下,依法依规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管理、村公益建设项目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据了解,通过设立村级纪检委员,将有力的约束村干部以权谋私、挥霍浪费等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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