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老小区不能拖后腿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孙越) 近日,枣庄市政府印发《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并从道路基础建设、建筑工地、老旧小区及城市绿化等做出了明确目标与规定。
据了解,自2015年6月开始,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预计在2016年底前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根据《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重点攻坚,全面做好整改。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要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道路装灯率100%;小区物业管理、建筑工地管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水质和二次供水的公共设施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管理维护到位,各类设施完好无缺失、破损。老旧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要求。
而对城区主次干道和老旧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存在的问题也将进行改造。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沿石、盲道、井盖等设施完好,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路灯安置率达到100%,灯明率达到98%以上。
同时,对于老旧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对道路、墙体、配套设施和环境等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做到小区内无违章建筑,无散放垃圾,楼道无杂物,围墙、栏杆无缺损,绿地面积增加,道路平整且与小区外主路(支路)连接;小区内电、水、气、暖设施齐备,垃圾收集、污水排放设施配套,消防、安全防范设施健全,电子监控系统完善,小区出入规范,安全有序等。全面完成并提升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地绿化,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一批街头游园绿地;结合老旧小区、“三无”小区整治,完善小区内绿化设施,提高小区绿化覆盖率;加强城区园林绿化设施养护管理,保证绿化效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