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府部门齐晒责任清单
主要涉及44个政府部门(单位),407项主要职责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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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冬梅 本报通讯员 王伟
4日记者了解到,滕州市近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这是继滕州市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之后,公布的第三张清单。市民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和滕州市机构编制网及有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明确部门责任,厘清职责边界
据了解,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这次编制滕州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范围,既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也包括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政府部门责任的单位,对具有行政权力的单位做到了全覆盖。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核心是厘清部门责任事项,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责任清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部门主要职责,二是部门职责边界,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四是公共服务事项,五是责任追究机制。
据滕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孔庆民介绍,在前期工作中,滕州市编办牵头,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开展了清理规范、调查摸底和联合审核等工作,并由市政府法制办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盖章确认。根据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滕州市44个政府部门(单位)责任清单,主要职责407项,具体责任事项1838项,追责情形858项,界定部门职责边界139项(涉及26个部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9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79项。
动态监管部门职能,并将及时调整完善
据孔庆民介绍,滕州已于2014年12月公布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2015年3月公布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而此次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是把以往“针对部门笼统地讲责任”细化为“针对每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清单编制中,坚持了部门责任具体化、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公共服务责任化、部门职责法定化、权力责任对等化、职责边界科学化、格式标准规范化等七项原则。
据了解,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是滕州“四清单一平台”政府权力运行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清单一样,下步,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变化、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按照《滕州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滕州市编办将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对各部门按照责任清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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