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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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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以来,行人闯红灯的违法成本显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几句那么简单。前日上午,闯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对于戴绿帽子一事,市民有赞有弹。不过,交警解释称,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并无他意(8月5日《南方都市报》)。
  牺牲了法治
终究得不偿失

□乔志峰

  “绿帽子”意味着什么,无须多言,不少人宁可挨罚,也不愿戴着这玩意儿招摇过市。虽然时代不同了,人们无须对“绿帽子”过度敏感,但相关部门在采取一些措施的时候,还是应该照顾到风俗人情和民众的感受,以免给人带来尴尬和不适。这也是一种人性化。
  不过,“闯红灯、戴绿帽”的最大问题并非“绿帽子”,而是在于其合法性——相关部门有权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吗?在法治社会里,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即便可以收一时之效,从长远来看也是得不偿失,会损害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闯红灯、罚执勤,其实并非深圳独创,此前很多地方也都实行过。“中国式过马路”的危害以及这一痼疾的顽固程度,是众所周知的,问题的解决不能仅靠说服教育,更要靠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但不管怎样,前提是不能矫枉过正,更不能以不规范甚至涉嫌侵权的方式来“以暴制暴”。

不想戴“绿帽”
就别闯红灯

□江德斌

  早在2013年深圳市就曾出台行人闯红灯处罚规定,违法行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100元、50元、20元分别对应协助执勤60分钟、40分钟、20分钟。由此来看,交警的处罚措施并未越界,戴“绿帽子”并非强制性处罚,仍然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确实也有部分市民不愿意戴“绿帽子”,而是选择罚款了事。
  市民要是不想戴“绿帽子”难堪,又不愿意被罚款,那么最好的选择,则是遵守交通法规。从媒体调查的情况看,有超过一半人认可戴“绿帽子”的处罚方式,表示会慎重考虑闯红灯这种行为。因此,市民不应纠结于帽子颜色,而是要看到交警整治闯红灯的效果,如果“绿帽子”能使违法市民牢记闯红灯的后果,那也是“物有所值”了。
  近期深圳交警发布了2015年上半年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今年1到6月份,深圳全市行人违法通行人数达到12.7万人次,违法率超过33%。显然,解决“中国式过马路”难题才是主要任务,至于采取何种处罚方式,则不妨多探讨下。相比最为宝贵的生命而言,戴“绿帽子”也就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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