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0部门联手划定禁开发区域
本月20日前完成方案初稿,以保护生态环境
2015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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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刘伟) 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技术小组日前印发了《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明确日照将有10个部门协作,划定出日照辖区的禁止开发区域,以保护日照的生态环境。
  此次《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共涉及到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共10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相应职责。
  其中国土、水利、林业三个部门的任务最能直接体现生态红线的意义。这三个部门将负责提供全市水土流失敏感区的范围;市内各水源涵养区的位置、范围、分区图册;生态红线划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市级及以上地质公园、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范围、主导功能及功能区划分、图册等资料等。
  据介绍,生态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据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的保护需求,划定的需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
  生态红线包括三类,一是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包括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国家级禁止开发区三大部分。
  二是省级生态红线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中的核心区、缓冲区或重要保护区域;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护区、防风固沙生态功能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其他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中,按照生态重要性、敏感性、脆弱性评价确定应进行严格保护的区域;三是市政府建议增设的其他生态红线区域,包括市级禁止开发区、市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及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
  还有一类是市级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是国家级、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之外的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
  根据时间安排,日照将在今年8月20日前,完成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及初步勘界工作。8月31日,技术小组将根据论证意见对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交省技术组。
  之后,10月8日,按照省审核意见对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同意后提交省技术小组。最终将于2016年上半年前,根据省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反馈,进一步进行勘界和完善,报批、印发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生态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管理措施,做到不越雷池一步。”9日,日照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技术小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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