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三百万不还买辆奔驰法院扣下
2015年08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8月9日讯(记者 侯峰) 开豪车的不一定是“土豪”,还可能是“老赖”。近日,岱岳区法院执行了一起案件,一企业负责人欠钱300多万,被法院执行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价值百万的奔驰,最终被法院扣押。
2014年,泰城某银行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胜诉,对方泰城某公司被判归还该银行300余万元的债务。但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发现,该公司及其负责人的账户上已经找不到可执行的账款。
7月27日该银行工作人员偶然发现了该公司负责人王明(化名)竟然驾驶一辆奔驰越野车,工作人员迅速报告岱岳区法院。
28日早晨6点半,工作人员到达王明所在小区单元楼下。考虑到王明家中孩子年龄小,法官们没有贸然行动。带队的夏庭长仔细侦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相当警惕,在家门口安装了多台高清摄像头,如果在其门口聚集的人多肯定会被发现,那么有可能导致被执行人拒不出门,扣押无法实现。经商议,夏庭长决定让工作人员上去敲敲门,说因为他的车碍事需要挪车请他下来。
然而意外的是,敲门后10分钟竟然没有任何反应,正当焦急的时候,门内传来王明警惕的声音“谁啊?”显然,之前他已经通过监控进行了长时间的检验,确认门口只有一人。
王明并没有第一时间上钩,并警觉地问:“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车?我住哪你都知道?”工作人员机智地回答:我刚去物业问了保安,他那有个车辆信息登记本,你的车辆信息保安告诉我的。
王明通过监控确任没有其他人,十几分钟后悄悄地打开了房门下楼。这时,执行人员立即亮出执法证时,被执行人老实地把车钥匙交了出来。接过车钥匙后,两名法警陪同被执行人一起坐上警车,其他人员驾驶扣押车辆返回执行局。据了解,这辆价值100多万的车辆,是王明在与银行经济纠纷败诉后才购买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