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中小学入学周末开始报名
新生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您可别忘了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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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王娜 崇宝) 10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了解,今年开发区中小学入学报名周末开始,政务服务中心发布了今年新生入学报名提供材料,学生报名时需要带齐。 
  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分两种情况,其中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烟台六区以外户口学生需提供家长在开发区的居住证;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收据(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入学的学生,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租赁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烟台六区以外户口学生需提供家长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开发区户口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开发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初中一年级入学报名,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烟台六区以外户口学生需提供家长在开发区的居住证;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收据(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入学的学生,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小学在区外就读,需到开发区初中就读的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租赁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烟台六区以外户口学生需提供家长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开发区户口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小学在区外就读,需到开发区初中就读的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2014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的开发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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