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物中翻出一把老手枪
还能正常使用目前已上缴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上缴的枪支和子弹。 通讯员 吴金华 摄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吴金华 王翠梅) 日前,武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收到群众主动上缴的一支军用手枪,子弹6发,此手枪用一红布包裹,保存的较好,还能正常使用。经民警鉴定,该手枪是前苏联托卡列夫TT-30/33式7.62mm自动手枪,即老54手枪的“老爸”。
  上缴枪支的是武城县一名抗战老兵的儿子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父亲刚去世不久,享年87岁,按照武城当地风俗,8月7日是父亲“三七”,祭奠时要给父亲烧一些他生前的遗物。
  8月6日上午,张先生的小妹在整理其父亲遗物时,在一老柜子的角落里发现一个塑料袋,里面用红布包裹着一块硬硬的东西,小妹拿出来打开一看,竟是一把手枪,手枪套上还别有三发子弹,弹夹上装有三发子弹。小妹立即将兄弟姊妹五个喊到一起,商量怎么办。
  张先生的大哥今年65岁了,在他的记忆中父亲曾给他讲述过自己的革命史,老父亲是在1942年参加抗日的,那一年正赶上冀南“四·二九”大扫荡,亲眼见证过战争的惨烈,但还是毅然决然地参加了抗日。至今家里的客厅里,仍摆放着父辈们参加“四·二九大扫荡”幸存者的合影。
  据介绍,其父亲194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继续参加革命工作,历任部队战士、连指导员,武城县一区区委会书记、县电力局、农业局、粮食局局长等职,1991年1月离职休养。张先生称,其父亲在当连指导员时就配有枪支,也有持枪证,因为枪支是很严肃的问题,作为晚辈不敢过问,父亲也很少提起。
  父亲过世后,看到老父亲曾经配用过的枪支,子女们深知私存枪弹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一致同意予以上缴,于是决定由张先生将子弹、枪支全部上缴公安机关。
  目前,上缴的手枪和子弹已由武城县治安大队统一封存。
为防身买警棍 半路查住被拘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马振华) 近期,两个内蒙古女孩自驾外出旅游,为了防身,她们购买了一把警棍,放在车门处以防不测。一路无话,当她们外出游玩返程路过京台高速鲁冀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8月10日10时许,德州市高速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与鲁冀公安检查站民警联合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在一辆车号为蒙ASYXXX车辆前门处发现一警棍,遂对驾驶员杨菲菲(化名)和同车女友展开调查。
  据司机讲,此次与女友从内蒙古乌海市自驾车到杭州游玩。临行前,两个女孩子为了防身,在地摊上购买了一把警棍。一路上,这警棍虽然没有派上什么用场,但从心里给她们带来不少安全感。“我们也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如果知道我们也不买这个东西了”,杨菲菲一脸无辜地向民警解释。
  因该女司机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她将面临15天的治安拘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