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期间骗取低保金28655元村支书退休两年又被开除党籍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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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10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王玉博 刘阳) 新泰市宫里镇一退休村支书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为自己和家人骗取国家低保金,共计28655元。目前,该退休村支书已被开除党籍。
  今年64岁的曹某某,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4月至2002年5月,任宫里镇北吕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至2010年5月任北吕村党支部委员;2010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北吕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3月后,退休在家。
  2015年年初,有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曹某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骗取国家低保金。
  经查,2009年、2010年曹某某先后违规为其本人和妻子高某某办理低保,骗取国家低保资金,并于2010年为其大儿媳常某某、2011年为其大嫂庄某某、2012年为其四弟曹某违规办理低保。曹某某和妻子高某某共骗取国家低保款12884元,被其占为己有。其儿媳常某某骗取低保款6341元;其大嫂庄某某骗取低保款4344元;其四弟曹某骗取低保款5086元。7月28日,新泰市纪委下达处罚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曹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回个人骗取款128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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