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踏湖项目获中央资金1080万
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湿地、生态修复、生态监管能力建设等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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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0日讯(通讯员 魏刚 魏俊文 记者 李运恒) 日前,记者从滨州市环保局获悉,省财政厅和环保厅共同下发了关于下达国家补助和升级配套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预算指标的通知,其中位于滨州博兴县境内的马踏湖生态环境项目获中央专项资金1080万元。
  为加快推进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畅销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预算(拨款)的通知》和省级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将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预算指标下达,资金额度根据各市2014年度断面水质考核得分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
  通知中提到,资金重点支持人工湿地、生态修复、生态监管能力建设等公益类建设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是是是方案(2011-2015年)》、《马踏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2011-2015年)》、《云蒙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2012-2016年)》中的项目;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在对项目调查和评估基础上,优化总体目标任务,分解确定目标与建设内容,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同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财政、环保、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参与的协商机制,合理推进,对跨市的项目要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合作,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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