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因被说是假币就慌了神
防被坑,收缴程序得知道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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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讲现场。本报记者 韩微 摄
     本报枣庄8月10日讯(记者 韩微 通讯员 孔令旗) 为倡行人民银行提出的“反假货币”宣传工作,近日,本报金融知识大讲堂和枣庄银行一起走进枣庄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培训人员针对货币知识进行了宣讲。
  “相信生活中大家对货币真假的辨别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如果是发现假币该如何处理呢?银行收缴假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这些也都是和大家息息相关的。因为在这些环节有可能你的真币就被别人换成了假币。”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一般来说,发现假币市民应当及时交到银行金融机构,在专业认识的鉴定下,来辨别货币的真伪。而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如果只有一个人办理这项工作,那么市民可以对此提出质疑。同时,对假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以防和真的钱币混在一起,出现再次流通的现象。而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当然,生活中也存在不少市民有侥幸再把假币花出去的心态,毕竟对他们来说,把钱上交给银行金融机构后也不会有相应的补偿。但假币若一直这样在市场上流通,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大规模的出现假币在枣庄还没有出现过,但如果市民在生活中如果碰见: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等任意一种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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