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客车贴提示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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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正在粘贴安全提示。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刘洪斌)12日,记者从临朐交警大队了解到,为保障全县非营运大中型客车道路交通安全,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临朐交警联合县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对全县43台“营转非”车辆进行集中大排查,全部粘贴“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安全提示专用标识,留有举报电话,让所有此类车辆接受社会监督。
  10日下午5点左右,在临朐一公司院内,临朐交警大队民警正向一辆张贴完毕的“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客车右后侧,粘贴上红底黄字“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交警举报电话3166725”等字样。
  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李富国告诉记者,这辆车是“营转非”客运车辆,目前临朐全县有43辆这种车辆。这些车辆已达到营运年限,但仍未到报废期限,而经过外观检测、机械性能检测等程序合格后还可继续上路。为防止其进行经营活动,并方便乘客加以区分,而对每台非营运车辆统一粘贴“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即时贴醒目标识。如果有人遇到已经粘贴“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仍在营运的车辆,可及时拨打粘贴标识上面的举报电话,交警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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