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五百米,可见绿地公园
区域建设划定生态红线,红岛未来五年要变“绿”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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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岛经济区生态红线示意图。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孙靖) 到2020年,居住区五百米内可达绿地公园,两百米内有停车场。日前,红岛经济区生态建设指标体系正式实施,对2020年必须达到的环境生态指标目标值做出硬性规定。
  日前发布的青岛红岛经济区生态建设指标体系包含10类118项建设指标,对区域开发强度、生态红线划定范围、生态环境质量等内容做出明确目标。高新区环保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环境指标方面,对2020年必须达到环境生态指标目标值分别设定了硬杠杠。其中,生态红线占辖区面积比例红岛不小于12%、河套、高新区不小于1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单位国土面积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规定化学需要量小于0.6,二氧化硫小于1.2,氨氮小于0.04,二氧化氮小于10(吨/平方千米),同时,对区域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以及清洁能源使用等均设定了约束指标。
  据了解,生态红线一级区主要是红岛经济区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海洋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具有生态廊道功能的主干河流、水库湿地水面和海岸滩涂区域,禁止在生态红线一级区新建任何基础设施和人为设施,已有开发应逐步退出,减少人类干扰,促进自然恢复;生态红线二级区主要为生态较重要、较敏感的区域,属于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城市化和工业化,不能建设工业项目和污染项目。 
  在生态工程建设指标方面,今后在红岛区建设中,要求居住区距离周边公共配的停车场不大于200米,幼儿园不大于300米,距离小学、商业、基层社区中心、绿地公园不大于500米,中学不大于1000米;400米半径范围内公交车站可达性不小于90%,共规定了生态工程中绿地公园、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值160余个。
  作为省内发布的首个区域生态建设指标体系,这套指标体系自8月1日起实施。今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将依照该指标体系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关部门还将严格控制红岛经济区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在重要湿地、滩涂等生态用地范围内从事经济开发与城镇建设活动。

近海多种污染物超标 红岛生态保护任务重
  高新区环保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红岛经济区的生态环境极为敏感、脆弱,近年来通过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红岛近岸海域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铅都呈现一定程度的超标,局部海域还不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地下水监测部分点位总硬度超标,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有所下降,区域内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种类相比历史监测结果有所减少。湿地方面,湿地面积相比历史状况持续减少,湿地系统功能退化,湿地自净能力、净化环境、调节水分和作为动植物栖息地等功能的发挥已受到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依然艰巨。
  另外,按照规划目标,红岛经济区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90平方千米,规划人口规模为70万人,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均呈现跨越式增长。红岛经济区建设可能会对脆弱的红岛地区产生一定的乃至不可逆的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红线的划定要求更加迫切。 
本报记者 吕璐
本报通讯员 孙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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