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92万余元
通过打电话多次转接引诱上当作案,目前均获刑罚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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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孙耀武) 不知您是否接到过这样的电话,接听后先响起的是一段录音,会说“你有一张传票在某某法院,如需查询请按9”。11人就是利用这种方式,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现金92.87万元,最终被莒县警方抓获。如今,这11人都被法院判刑。
  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张某等11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利用打电话等方式,以受害人涉嫌洗钱、信用卡犯罪为由,骗取受害人卡号身份证等信息,利用受害人不懂法、害怕刑事处罚的心理,引诱他们将存款转至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内,诈骗作案五起,骗得现金92.87万元。
  莒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负责发号,即通过语音群发系统批量对某一地区座机发送语音诈骗信息,大体内容是“你有一张传票在某某法院,如需查询请按9”,受害人按9后,该通话转接到诈骗团伙一线人员话机,在受害人询问传票具体内容时,一线人员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以查询传票需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为由,套取受害人身份信息并记录,对受害人身份信息进行再次验证后,一线人员告诉受害人虚构的传票内容,称受害人在某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已欠费,告诉受害人可以通过本机通话系统直接拨打110报警。
  被害人在话机上按110键后,通话由一线转为二线,一线人员套取的被害人身份信息也转交至二线,二线接线人员以公安人员身份告知受害人,在某银行开的卡涉及公安部正在调查的某个犯罪集团洗黑钱等犯罪,调查案件需要知道受害人的银行卡及存款信息。
  为打消受害人的疑虑,二线人员让受害人用手机拨打114查询某某公安局的电话号码验证是否与座机上的号码一致。在受害人相信上述事实并表示希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后,二线人员将记录下来的被害人银行卡信息和电话转至三线,三线人员以审查资金为由让受害人将资金转至自己提供的卡号中。诈骗成功后,一、二、三线被告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分赃。最终,11名被告人被莒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今年6月,莒县法院认为11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财产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均构成诈骗罪。最后11人分别被判处最低单处罚金2万元,最高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0万元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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