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没月发,小伙盗老板舢板
他说自己不缺钱,和父母一家三口“月薪过万”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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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许鑫) 20岁的“前科男”胡某给荣成一海产养殖户打工,干了一个多月未领到工资。工资不按月发,胡某不爽,他盗走并卖掉了老板停在码头的舢板,赃款挥霍一空。10日,因涉嫌盗窃罪,胡某已被刑拘。 
  7月24日,荣成宁津街道办一鱼排养殖户王先生发现停在码头上的养殖舢板不见了。宁津边防派出所民警得知,舢板平时由王先生雇佣的小工胡某驾驶。巧合的是,和舢板一同消失不见的正是胡某。民警和王先生拨打胡某的电话,他已失联。
  经走访调查,民警了解到那艘舢板近期被买卖交易过。8月10日,在宁津街道办另一码头上,民警抓获胡某。20岁的胡某是黑龙江人,今年6月初和父母来到宁津,胡某在王先生的养殖区打工。受雇之前,老板王先生和胡某商量好,等今年11月卖完货,再一次性支付胡某工资,平时零花钱可以随时支取。 
  干了一个多月后,王先生没发当月工资,胡某也未主动讨要,但心生不快。7月24日凌晨4时许,胡某启动停在码头的舢板,开到青渔滩附近码头,以2000元卖给寻山街道某村一外地男子手中。
  民警押解胡某赶到寻山街道某村,经胡某指认、王先生辨认,民警找到了停在码头的舢板。落网的胡某称自己并不缺钱花,他和父母一家三口“月薪过万”,但当时“犯迷糊,就想把船开走卖钱”。盗窃得手后,胡某将2000元用于上网、吃喝,挥霍一空。
  之后,胡某换了手机号码,在宁津街道另一码头找了一份工作。民警介绍,20岁的胡某有“前科”,去年在东北老家曾入室盗窃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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