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分工协作入户盗窃均获刑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8月12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两男子分工协作入户盗窃,一人望风,一人入户盗窃,后均获刑。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12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杨某预谋实施盗窃,二被告人步行至该市锦绣青城小区,由被告人杨某负责望风,被告人李某采用技术开锁方式进入两居民家中,盗得价值2738.1元的项链、戒指、耳坠等物品。后二被告人又在该小区将一住户及其母亲家门打开,被告人李某进入室内盗得价值766.6元的金耳环一对。被告人李某在室内实施盗窃时,被该小区的另外一住户人员发现,并喊来邻居将被告人李某控制,在外望风的被告人杨某乘机逃跑。被告人李某担心盗窃事实败露,在被控制时,将在另外两家盗取的价值2738.1元的项链等物品及在邢家盗得的金耳环藏匿到邢家客厅的沙发背后。 
  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前两次盗窃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于当晚在济南长途汽车站麦当劳餐厅将被告人杨某抓获归案 
  综上,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