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2015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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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钓铁律六——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大多数海钓者的参与其中,是基于休闲并从中寻求上鱼的快乐,决非是以此养家糊口的商业行为。为此,一个“愿者上钩”的“愿”,既是这一群体垂钓行为的标尺,又是他们思想追求的升华。为使主观愿望与垂钓的实践相统一,理应遵循如下原则:第一“为,不以物喜”。诚然,把竿钓的是鱼,不同鱼打交道是不客观的、也是不现实的。在面对现实中,应理智的挣脱对物贪欲的束缚,有一个健康而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休闲垂钓的品位;第二“不为,不以己悲”。钓不到鱼,既不怨天,也不怨人,更不要同己过不去,在挺竿提线中坦坦荡荡,泰然处置;第三“为与不为,其喜洋洋者矣”。辽宁省有一位心理病专家说过:“人活一生快乐为先。”此言蛮有道理。我们知道,休闲垂钓的“愿者上钩”,是贵在参与,并在参与中去逐渐体会对“快乐人生”的外延与充实的无限乐趣。“为”时,人鱼共舞而笑,“不为”时,从而一竿在手玩味休闲垂钓兼有“赏画的绚丽,吟诗的飘逸,奕棋的睿智,游览的旷达”意境。从而在“为与不为”的休闲垂钓中,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岂有不快哉!
   (中国渔民 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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