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整治违法停车重拳频出
29天,市区拖离机动车、电轿560余辆次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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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上午,一辆乱停乱放在人民路非机动车道的电动轿车被警方拖走。 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菏泽8月17日讯(记者 景佳 周千清) 17日,记者从交警市区大队了解到,目前菏泽城区路段实行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对街面上违法停车零容忍。自7月20日开始以来,29天时间内,市区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24起,其中,查处违法停车4385辆,拖离560余辆次,查处涉牌涉证276起、酒驾60余起,现场教育群众5万余人。
  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告诉记者,在市区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菏泽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力度空前。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显示:各类小型社会车辆只准停入向社会开放的各种停车场及城区道路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只准停入向社会开放的各种专业停车场或人行道上指定的停车区域。
  按照这一要求,菏泽市区大队对城区路段开始实行“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对街面上违法停车零容忍。“对违反规定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采取通过查询车主联系方式通知驾驶人立即驶离,联系不到驾驶员或拒绝立即驶离的,坚决拖移车辆。”张俊福说,市区大队成立了两个专项机动队,每天分别在9时、11时、15时、17时全城巡逻查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据其介绍,目前市区重点整治路段是中华路、人民路、华英路、和平路、府东路、天香路、西安路、曹州路,接下来,根据整治效果和工作实际会逐步扩展整治路段,逐步实现全覆盖。”张俊福说。
  自7月20日至8月17日29天时间内,市区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24起,其中,查处违法停车4385辆,拖离560余辆次,查处涉牌涉证276起、酒驾60余起,现场教育群众5万余人。
  另据记者了解,对于被拖离的机动车,交警都会在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粘贴《交通违法停车行为处理告知单》,要求车主或驾驶人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市民想取车,可通过警方留在现场的电话跟交警队取得联系,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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